辩易九六论
乾之爻皆九,而坤六何也?世之儒曰:“吾闻诸孔颖达云:‘阳尊得兼乎阴,阴不得兼乎阳也。’”
它日,刘子与董生言及《易》,生曰:“吾闻诸毕中和云:‘举老而称也。’请征诸揲蓍。夫端策者,一变而遇少与归奇,而为五;再变而遇少与归奇,而为四;三变如之,是老阳之数。分措于指间者,十有三策焉;其余三十有六,四四而运,得九。是故,《易·系》注云:‘干一爻三十六策也。’
一变而遇多与归奇,而为九;再变而遇多与归奇,而为八;三变如之,是老阴之数。分措于指间者,二十有五策焉;其余二十有四,四四而运,得六。是故,《易·系》注云:‘坤一爻二十四策也。’
借如:一变而遇少,再变、三变而遇多,是少阳之数。分措于指间者,二十有一策;其余二十有八,四四而运,得七。一变而遇多,再变、三变而遇少,是少阴之数。分措于指间者,十有七策;其余三十有二,四四而运,得八。
故九与六为老,老为变爻;七与八为少,少为定位。故曰‘举老而称’,亦曰‘尚变而称’。且夫筮为干者,常遇七,斯干矣;常遇九,斯得坤矣。筮为坤者,常遇八,斯坤矣;常遇六,斯得干矣。
在《左氏国语》有之:晋公子亲筮之,曰“尚有晋国”,得贞屯、悔豫,皆八。八非变爻,故不曰“有所之”。按:屯二世而为屯,屯之六二为世爻;震一世而为豫,豫之初六为世爻。屯之二、豫之初,皆少阴不变,斯非八乎?卦由老数而举曰六,筮由蓍数故斥曰八。
在《左氏春秋传》有之曰:穆姜薨于东宫,始往而筮之,遇艮之八。史曰:“是谓艮之随。”夫艮(艮下艮上)之随(震下兑上),唯二不动,斯遇八也;余五位皆九六,故反焉。筮法以少为卦主,变者五而定者一,故以八为占。艮之六二曰:“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”史以为东宫实幽也,遇此为不利,故从变爻而占。苟以说于姜也,何则?卦以少为主,若定者五而变者一,即宜曰“之某卦”,观之否、师之临类是也。变与定均,即决以内外。今变者五、定者一,宜从少占,惧不吉而更之,故曰“是谓艮之随”。是“谓之”云者,苟以说也。故穆姜终死于东宫,与艮会耳。而杜元凯于此注以为“杂用三易,故有遇八之云”,非臻极之理也。
刘子曰:余与董生言九六之义,信与理会,为不诬矣。余又于《左氏》二书参焉,若合形影。然而世人往往攘臂于其间,曰:“生之名,孰与颖达着邪?而材,孰与元凯贤邪?”历载旷日,未尝有闻人明是说者。虽余愤然用口舌争,特貌从者什一二焉。
嗟乎!由数立文,所如皆合,昭昭乎若观三辰,其不晦也如此。然犹贵听而贱视,齗齗然莫可更也。矧无形之理、不可见之道邪?余独悲而志之,以俟夫后觉。初,董生言本毕中和,中和本其师,师之学本一行云。
揲蓍指法与数
第一指【余一益三,余二益二,余三益一,余四益四】
第二指【余一益二,余二益一,余三益四,余四益三】
第三指【与第二指同】
右卦从下起,指亦自下始。第一指法地,故益成偶;第二法天,故益成奇;第三人极。
第一指【遇一益三,并挂一为五;遇三、遇二,并谓之少,与一同】
第二指【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】
第三指【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】
右三指俱遇少,通计十三策,其余三十六策,四四运之,得九,为老阳。故《易·系》云: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。注云:阳爻九,一爻三十六策,六爻二百一十有六。
第一指【遇四益四,与挂一为九】
第二指【遇四益三,与挂一为八;遇三亦同】
第三指【遇四益三,与挂一为八;遇三亦同】
右三指俱遇多,通计二十五策,其余二十四策,四四运之,得六,为老阴。故《易·系》云:坤之策百四十有四。谓阴爻六,一爻二十四策,六爻一百四十有四。
第一指【遇一益三,并挂一为五】
第二指【遇四益三,并挂一为八】
第三指【遇四益三,并挂一为八】
右初指少,第二、第三指多,以少为主,通计二十一策,其余二十八策,四四运之,得七,为少阳。
第一指【遇四益四,并挂一为九】
第二指【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】
第三指【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】
右初指多,第二、第三少,以多为主,通计一十七策,其余三十二策,四四而运,得八,为少阴。
第一指【遇少,谓一、二也,并止于五】
第二指【遇多,谓三、四也,并止于八】
第三指【又遇少,谓一、二也,并止于四】
右初指少,第二指多,第三指又少,以多为主,通计一十七策,其余三十二策,四四而运,得八,为少阴。
第一指【遇多,谓四也,止于九】
第二指【又遇多,谓三、四也,止于八】
第三指【遇少,谓一、二也,止于四】
右初指、第二指并多,第三指独少,以少为主,通计二十一策,其余二十八策,四四运之,得七,为少阳。
第一指【遇少,止于五】
第二指【又遇少,止于四】
第三指【遇多,止于八】
右初指、二指并少,三指独多,以多为主,通计一十七策,其余三十二策,四四而运,得八,为少阴。
右揲蓍数。
左氏筮例佐证
穆姜薨于东宫,始往而筮之,遇艮之八。史曰:“是谓艮之随。”夫艮(艮下艮上)之随(震下兑上),唯六二爻不动,余五尽变,变者遇九六也,二不动者遇八也。
晋公子亲筮之,曰“尚有晋国”,得贞屯、悔豫,皆八。夫屯(震下坎上)六位尽不遇六九,故不动,既无所之,即以世爻为占。按:屯是坎宫二世卦,故以一为占,则遇八;夫豫(坤下震上)是震宫一世卦,以初六为占,亦遇八。韦昭于此注云:“内曰贞,外曰悔。震下坎上为屯,坤下震上为豫,言得此两卦,震在屯为贞,在豫为悔。八谓震两阴爻,在贞在悔皆不动,所以筮史占之,谓闭而不通者,爻无为也。”
九六策数总述
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【谓阳爻九,一爻三十六策,六爻当二百一十六,言三十六者,举老阳也】
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【谓阴爻六,一爻二十四策,六爻当百四十有四,言二十四者,举老阴也】
凡三百有六十,当朞之日;凡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。六十四卦都三百六十四爻,阴阳相半,各一百九十二爻。
阳爻一爻三十六策,合为六千九百一十二;阴爻一爻二十四策,合为四千六百八。
右六九之数。
一行大衍论佐证
一行大衍论云:三变皆刚,太阳之象也;三变皆柔,太阴之象也;一刚二柔,少阳之象也;一柔二刚,少阴之象也。少阳之刚,有始、有牡、有究;少阴之柔,有始、有牡、有究。因综四象之变,而成八象焉;八象之位,而八卦之本列矣。
注云:太阳始动,施于太阴,而生震象之七【谓少阳之七为震初九】;再动于牡,而生坎象之七【谓再索而得男也】;三动于究,而生艮象之七【谓三索而得男也】。太阴始动,施于太阳,而生巽象之八【谓少阴之八为巽初六】;再动于牡,而生离象之八【谓再索而得女也】;三动于究,而生兑象之八【谓三索而得女也】。是以九六七八分为八象。
右大衍论
《国语》又云:董因迎公于河,公问焉曰:“吾其济乎?”对曰:“臣筮之,得泰之八,曰:‘是谓天地配亨,小往大来。’今及之矣,何不济之有?”韦昭云:“泰三至五震象为侯,阴爻不动,其数皆八,与贞屯、悔豫义同。”刘子曰:“昭此说用互体有震。按董因之言‘天地配亨’,是六五‘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’之爻。夫泰,乾坤体全,内外位正,内为身,外为事,卜得国事也,以外卦为占,六五居尊位,故统论卦下辞曰‘小往大来’,爻遇归妹,故曰‘天地配亨’,何必取互体也?”
右与董生言易 |
正文译文
《周易》中乾卦的六爻都称“九”,而坤卦的六爻都称“六”,这是为什么呢?世上的儒生说:“我听孔颖达说过:‘阳气尊贵,能够兼含阴气;阴气卑下,不能兼含阳气。’”
有一天,我和董生谈论《周易》,董生说:“我听毕中和说过:‘这是举“老阳、老阴”来称呼的。’请用揲蓍的方法来验证。所谓手持蓍草占筮,第一次变爻,遇到少(一、二根蓍草)与归奇(挂在指间的蓍草),总数为五;第二次变爻,遇到少与归奇,总数为四;第三次变爻也是如此,这就是老阳的蓍数。分放在指间的蓍草,共十三策;剩下的三十六策,以四为一组来推算,得到九。因此,《周易·系辞》的注释说:‘乾卦一爻有三十六策。’
第一次变爻,遇到多(三、四根蓍草)与归奇,总数为九;第二次变爻,遇到多与归奇,总数为八;第三次变爻也是如此,这就是老阴的蓍数。分放在指间的蓍草,共二十五策;剩下的二十四策,以四为一组来推算,得到六。因此,《周易·系辞》的注释说:‘坤卦一爻有二十四策。’
假如:第一次变爻遇到少,第二次、第三次变爻遇到多,这就是少阳的蓍数。分放在指间的蓍草,共二十一策;剩下的二十八策,以四为一组来推算,得到七。第一次变爻遇到多,第二次、第三次变爻遇到少,这就是少阴的蓍数。分放在指间的蓍草,共十七策;剩下的三十二策,以四为一组来推算,得到八。
所以,九和六是老阳、老阴,老爻是会变化的爻;七和八是少阳、少阴,少爻是固定不变的爻。因此说‘举老而称’,也说‘尚变而称’。况且占筮得到乾卦时,若常遇到七,就是乾卦;若常遇到九,就会变为坤卦。占筮得到坤卦时,若常遇到八,就是坤卦;若常遇到六,就会变为乾卦。
《左传·国语》中有这样的记载:晋公子重耳亲自占筮,问“能否得到晋国”,得到贞卦屯、悔卦豫,两卦都是八。八是不变爻,所以不说“有所之”(爻变而转向另一卦)。按:屯卦是坎宫二世卦,屯卦的六二是世爻;豫卦是震宫一世卦,豫卦的初六是世爻。屯卦的六二、豫卦的初六,都是少阴爻,不会变化,这难道不是八吗?卦是根据老阴、老阳的蓍数来称“六”,占筮是根据蓍草的实际数目而称“八”。
《左传·春秋传》中有这样的记载:穆姜死在东宫,当初她前往东宫时,曾占筮,得到艮卦,爻数为八。太史说:“这叫做艮卦变为随卦。”艮卦(艮下艮上)变为随卦(震下兑上),只有六二爻不变,这就是遇到八;其余五爻都是九或六,所以会变爻。占筮的方法以少爻(不变爻)为主卦之主,五爻变化、一爻固定,所以以八为占。艮卦的六二爻辞说:“止住小腿,不能拯救随从,心中不快。”太史认为东宫实际上是囚禁之地,遇到这个爻辞是不利的,所以依从变爻来占断。如果是为了取悦穆姜,为什么要这样呢?因为卦以少爻为主,如果五爻固定、一爻变化,就应该说“变为某卦”,比如观卦变为否卦、师卦变为临卦就是这样。如果变化的爻和固定的爻数量相等,就根据内卦、外卦来决断。如今五爻变化、一爻固定,应当依从少爻来占断,但太史害怕不吉利而更改说法,所以说“这叫做艮卦变为随卦”。“叫做”这样的表述,是为了取悦穆姜。因此穆姜最终死在东宫,正与艮卦的爻辞相合。而杜预(元凯)在这里注释说“是杂用三种《周易》,所以有‘遇八’的说法”,这不是最根本的道理。
我说:我和董生谈论九、六的含义,确实与道理相合,是真实可信的。我又参考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中的记载,两者就像形体和影子一样契合。然而世上的人常常在这件事上争执不休,说:“毕中和、董生的名声,哪里有孔颖达显赫?才华哪里有杜预贤能?”多年以来,从未听说有谁能阐明这个道理。即使我愤怒地用言语争辩,也只有十分之一二的人表面顺从罢了。
唉!根据蓍数来确立文辞,处处都能契合,像观察日月星辰一样清晰明了,不会昏暗。然而人们仍然重视听闻、轻视实证,争论不休,无法更改。更何况那些无形的道理、不可见的规律呢?我独自感到悲哀,记下这些话,等待后世有觉悟的人。起初,董生的说法来源于毕中和,毕中和来源于他的老师,他老师的学问来源于一行和尚。
揲蓍指法与数译文
第一指【余数为一就加三,余数为二就加二,余数为三就加一,余数为四就加四】
第二指【余数为一就加二,余数为二就加一,余数为三就加四,余数为四就加三】
第三指【与第二指的方法相同】
以上卦象从下往上排列,指法也从下开始。第一指效法地,所以加的数形成偶数;第二指效法天,所以加的数形成奇数;第三指效法人间。
第一指【遇到一就加三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五;遇到三、遇到二,都称为“少”,和遇到一的处理方法相同】
第二指【遇到一就加二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四】
第三指【遇到一就加二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四】
以上三指都遇到“少”,总计十三策,剩下的三十六策,以四为一组推算,得到九,就是老阳。因此《周易·系辞》说:乾卦的策数是二百一十六。注释说:阳爻称九,一爻有三十六策,六爻就是二百一十六策。
第一指【遇到四就加四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九】
第二指【遇到四就加三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八;遇到三也是如此】
第三指【遇到四就加三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八;遇到三也是如此】
以上三指都遇到“多”,总计二十五策,剩下的二十四策,以四为一组推算,得到六,就是老阴。因此《周易·系辞》说:坤卦的策数是一百四十四。注释说:阴爻称六,一爻有二十四策,六爻就是一百四十四策。
第一指【遇到一就加三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五】
第二指【遇到四就加三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八】
第三指【遇到四就加三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八】
以上第一指遇到“少”,第二、第三指遇到“多”,以“少”为主,总计二十一策,剩下的二十八策,以四为一组推算,得到七,就是少阳。
第一指【遇到四就加四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九】
第二指【遇到一就加二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四】
第三指【遇到一就加二,加上挂在指间的一,总数为四】
以上第一指遇到“多”,第二、第三指遇到“少”,以“多”为主,总计十七策,剩下的三十二策,以四为一组推算,得到八,就是少阴。
第一指【遇到“少”,即一、二,总数最多为五】
第二指【遇到“多”,即三、四,总数最多为八】
第三指【又遇到“少”,即一、二,总数最多为四】
以上第一指遇到“少”,第二指遇到“多”,第三指又遇到“少”,以“多”为主,总计十七策,剩下的三十二策,以四为一组推算,得到八,就是少阴。
第一指【遇到“多”,即四,总数最多为九】
第二指【又遇到“多”,即三、四,总数最多为八】
第三指【遇到“少”,即一、二,总数最多为四】
以上第一指、第二指都遇到“多”,第三指单独遇到“少”,以“少”为主,总计二十一策,剩下的二十八策,以四为一组推算,得到七,就是少阳。
第一指【遇到“少”,总数最多为五】
第二指【又遇到“少”,总数最多为四】
第三指【遇到“多”,总数最多为八】
以上第一指、第二指都遇到“少”,第三指单独遇到“多”,以“多”为主,总计十七策,剩下的三十二策,以四为一组推算,得到八,就是少阴。
以上是揲蓍的方法和数目。
左氏筮例佐证译文
穆姜死在东宫,当初她前往东宫时,曾占筮,得到艮卦,爻数为八。太史说:“这叫做艮卦变为随卦。”艮卦(艮下艮上)变为随卦(震下兑上),只有六二爻不变,其余五爻都发生变化,变化的爻是遇到九或六,六二爻不变是遇到八。
晋公子重耳亲自占筮,问“能否得到晋国”,得到贞卦屯、悔卦豫,两卦都是八。屯卦(震下坎上)的六爻都没有遇到六或九,所以不发生变化,既然没有爻变转向另一卦,就以世爻来占断。按:屯卦是坎宫二世卦,所以以世爻(六二)来占断,遇到八;豫卦是震宫一世卦,以世爻(初六)来占断,也遇到八。韦昭在这里注释说:“内卦称为贞,外卦称为悔。震下坎上是屯卦,坤下震上是豫卦,说得到这两卦,震卦在屯卦中是内卦(贞),在豫卦中是外卦(悔)。八指震卦的两个阴爻,在贞卦和悔卦中都不变化,所以占筮的太史认为,这是闭塞不通的征兆,因为爻没有变化,无法转向其他卦。”
九六策数总述译文
乾卦的策数是二百一十六【指阳爻称九,一爻有三十六策,六爻应当是二百一十六策,说三十六策,是举老阳的策数】
坤卦的策数是一百四十四【指阴爻称六,一爻有二十四策,六爻应当是一百四十四策,说二十四策,是举老阴的策数】
总共三百六十策,对应一年的天数;《周易》上下两篇的总策数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,对应万物的数量。六十四卦共有三百六十四爻,阴阳爻各占一半,各一百九十二爻。
阳爻一爻三十六策,合计六千九百一十二策;阴爻一爻二十四策,合计四千六百零八策。
以上是九、六的策数。
一行大衍论佐证译文
一行和尚的《大衍论》说:三次变爻都是刚爻,是太阳的象;三次变爻都是柔爻,是太阴的象;一刚两柔,是少阳的象;一柔两刚,是少阴的象。少阳的刚,有开始、有中间、有终结;少阴的柔,有开始、有中间、有终结。通过综合四象的变化,形成八象;八象的位置,就是八卦的根本排列。
注释说:太阳开始运动,施加于太阴,产生震卦的七【指少阳的七,是震卦的初九爻】;再次运动到中间,产生坎卦的七【指第二次索取得到的阳爻】;第三次运动到终结,产生艮卦的七【指第三次索取得到的阳爻】。太阴开始运动,施加于太阳,产生巽卦的八【指少阴的八,是巽卦的初六爻】;再次运动到中间,产生离卦的八【指第二次索取得到的阴爻】;第三次运动到终结,产生兑卦的八【指第三次索取得到的阴爻】。因此,九、六、七、八分为八象。
右大衍论
《国语》中又记载:董因在黄河边迎接晋公子重耳,重耳问他:“我能成功(得到晋国)吗?”董因回答说:“我为您占筮,得到泰卦,爻数为八,卦辞说:‘这是天地相配而亨通,阴柔小人离去,阳刚君子到来。’如今时机已经到了,怎么会不成功呢?”韦昭注释说:“泰卦的第三爻到第五爻形成震卦之象,震为诸侯,这部分阴爻不变化,其数都是八,和之前晋公子筮得贞屯、悔豫两卦都是八的道理相同。”我说:“韦昭这个说法是采用互体之说,认为有震卦之象。考察董因所说的‘天地配亨’,对应的是泰卦六五爻‘帝乙嫁出妹妹,带来福祉,大吉大利’的爻辞。泰卦的卦体是完整的乾卦和坤卦,内卦、外卦的位置都端正,内卦代表自身,外卦代表事情,这次占筮问的是国事,所以以外卦为占断依据,六五爻处于尊贵的位置,因此统摄论述卦辞‘小往大来’;爻辞对应归妹卦的意象,所以说‘天地配亨’,何必采用互体之说呢?”
右与董生言易 |
文章赏析
一、主旨立意
《辩易九六论》是刘禹锡一篇极具学术价值的易学论文,核心是辨析《周易》中乾卦称“九”、坤卦称“六”的本质原因,驳斥当时儒生(以孔颖达为代表)“阳尊阴卑、阳兼阴不兼”的片面观点,提出“举老而称、尚变而称”的核心论点——九、六并非单纯体现阴阳尊卑,而是指代“老阳、老阴”这两种会发生变化的爻,其根源在于揲蓍占筮的蓍数推演,而非主观的尊卑定位。
文章同时批判了杜预对《左传》“遇八”筮例的错误解读,以揲蓍之法、《左传》《国语》筮例、一行《大衍论》为三重佐证,论证九、六、七、八的划分是基于蓍数变化的客观规律,确立了“以数释易”的理性视角,体现了刘禹锡务实、重实证的学术思想。
二、论证结构与逻辑
文章采用“破立结合、层层递进”的论证结构,逻辑严密,层次清晰,可分为四个部分:
1. 提出问题,破斥旧说:开篇直指核心疑问——乾爻皆九、坤爻皆六的原因,引出孔颖达“阳尊兼阴、阴不兼阳”的传统观点,为后文辩驳铺垫。
2. 确立论点,实证支撑:通过董生转述毕中和的观点,提出“举老而称”的核心论点,随后详细阐释揲蓍之法,分步说明老阳(九)、老阴(六)、少阳(七)、少阴(八)的蓍数推演过程,以“数”为依据,证明九、六的本质是“老爻、变爻”,而非尊卑象征。
3. 援引典籍,佐证观点:引用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中“晋公子筮得贞屯悔豫皆八”“穆姜筮得艮之八”两个经典筮例,辨析“八”(少阴不变爻)与“九、六”(老爻变爻)的区别,驳斥杜预“杂用三易”的错误注释,进一步印证“以数释易”的合理性;再引用一行《大衍论》中四象、八象的论述,从易学理论层面巩固论点。
4. 感慨现实,升华主旨:文末感叹世人迷信权威(孔颖达、杜预),轻视实证,不愿接受“以数释易”的真理,进而延伸到对“无形之理、不可见之道”难以被认知的悲哀,表达了自己坚持真理、等待后世觉悟者的情怀,也暗含对当时学术盲从风气的批判。
三、艺术特色
1. 实证性强,论据扎实:全文以“揲蓍之数”为核心支撑,从指法、策数、筮例、理论四个层面展开论证,每一个观点都有具体的蓍数推演、典籍记载或理论依据,不空谈义理,体现了“实事求是”的学术文风,与刘禹锡《因论》“缘事立论、以实说理”的风格一脉相承。
2. 破立结合,辩驳有力:文章先破后立,既驳斥了孔颖达“阳尊阴卑”的片面解读,也纠正了杜预对筮例的误注,在辩驳中确立自身“举老而称、以数释易”的观点;辩驳时不偏激,而是以实证为依据,层层拆解旧说的不合理之处,逻辑严谨,说服力强。
3. 条理清晰,详略得当:文章先总述疑问与旧说,再详细阐释揲蓍之法(核心论据),接着援引典籍佐证,最后感慨升华,层次分明;对核心的揲蓍指法、策数推演,分点详细说明,清晰易懂;对筮例和理论佐证,简要阐释其与论点的关联,不冗余,详略安排贴合论证需求。
4. 文辞质朴,兼具学术性与抒情性:作为学术论文,文辞质朴简洁,不刻意雕琢,重点突出“数”与“理”的关联,学术性极强;文末的感慨,将学术思考与个人情怀结合,既表达了对真理不被认可的悲哀,也体现了坚持学术立场的执着,使文章兼具理性与感性。
四、思想价值与学术意义
1. 学术价值:打破了当时易学研究中“以尊卑释九六”的主流偏见,确立了“以数释易”的理性视角,完善了易学中“爻变”“蓍数”的理论体系;对《左传》筮例的解读,纠正了杜预的误注,为后世易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;将揲蓍之法系统化、条理化,使复杂的蓍数推演变得清晰可辨,便于后人理解和传承。
2. 思想价值:体现了刘禹锡“重实证、反盲从”的思想,批判了当时学术领域“贵权威、贱实证”的风气,倡导“以理服人、以数佐证”的治学态度;其“举老而称、尚变而称”的观点,暗含“变化是事物本质”的辩证思想,与他在《天论》《因论》中体现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一脉相承。
3. 后世影响:本文是唐代易学研究的重要文献,其“以数释易”的思路,对宋明易学中“象数派”的发展有一定的启发作用;文中对蓍数、爻变的详细阐释,为后世研究《周易》占筮体系提供了珍贵的资料,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。
综上,《辩易九六论》不仅是一篇辨析易学概念的学术论文,更是刘禹锡治学思想、辩证思维的集中体现,以扎实的实证、严密的逻辑,纠正了当时易学研究的偏见,为后世易学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财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