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九年(1920年),开七公二十五世孙、梅县县长刘国翔(广东大埔人)重修《刘氏族谱》,所记世系至广传公第三世、第四世。谱首重刊明万历二年开七公十世孙、进士连城重修《刘氏族谱源流旧序》云:“开七公生广传公,相沿至一百三十六代。”

刘国翔原像
刘国翔,谱名开烔公,号仙舫,生于清同治三年甲子岁(1864年)十二月二十日,于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薨逝于广州。曾任潮梅警卫军统领,陆军少将、梅县县长,谥封陆军中将。民国五年(1916年)撰修《大埔同仁刘氏家谱》,民国九年(1920年)重修《刘氏族谱》。
其直系传递世系为:1开七公→2广传公→3世巨渊公→4世清公→5祥富公→6文荣公→7四十二郎公→8四郎公→9乐耕公→10淳业公→11钦公→12师京公,→13君复公→14一泗公(创建黉门楼屋两座)→15奇遇公→16廷标公→17拱斗公([火鼏]公)→18子彦公→19陟良公→20孟永公→21华及公(承嗣盂谷公)→22康吉公→23弼我公→24余馨公→25开炯公(名国翔,号仙舫)→26应澧、应藩、应墩、应枢、应槐、应鹤、应河、应铮、应澄、应涛→→
民国九年(1920年)撰修的梅县《刘氏族谱》为当时任梅县知事(县长)刘国翔撰修,共收录有两篇序文,一为开七公十世孙刘连城序文,另一为国翔序文。
刘国翔序文(见下)显示,此序写于民国九年庚申岁(1920年),记明刘国翔为开七公二十五世孙,分居大埔,四房三派下,四等文虎勛章、陆军少将、前潮梅警卫军统领、署梅县知事,序中更说出其曾造访宁化,得老谱之记载,订正错接世系,详细列下。
1源明公……18累公……75邦公→76恒公→77启公→78胜公→79贞公→80昂公→81禄公→82恋公→83英公→84建公→85哀华公→86宪公→87舒公→88谊公→89必公→90达公→91不疑公→92惠公→93雄公→94弘公→95备公→96永公→97晨公→98干清公→99文虎公→100麟公→101振河公→102雅 公→103瑾升公→104淳震公→105坤仁公→106丹公→107昞 公→108楚之公(珍偦)→109点公→110虬公→111之遴公→112桢公→113运隆公→114可寿公(官位)→115宏谋公→116学易公→117洪公→118曙道公→119逊公→120贿公→121祥公→122天锡公→123沐公→124龙图公→125任公→126若还公→127参常公→128德洪公→129月清公→130梅公→131富山公→132春田公→133贵盛公→134龙公→135开七公→136广传公→→

重修族谱记
溯我刘氏.累公受姓于刘.由夏历商至周.而显延于沛漠.续于昭烈.经晋而唐.傅至宋季
广傅公一脉承流.史鉴昭然.可孜溯厥本源.时切观史.思刘之感.是以自壮岁宦游闽赣各省.凡遇族人必叩其统.系房派假予族谱.撮记代数名讳之要.积数十年.虽存多起.惟孜之纪年代数.或大同而小异.或前多而后少.或后多而前缺.或以叔误为父.弟误为子.或己分房.伯祖以为祖.或各代考妣名氏.此张而彼李.更有误载.
广傅公为韐公(即福高公)十世孙者.及子翬公(即文屏公)以下三代.一连误入五代.谨按韐公在宋钦宗靖康二年丁未使金.在金营尽节
广傅公于宋理宗端平二年登进士.相距一百一十年.岂有十代之理.抄写错列旁支.毫无疑义.因是久难定本.心为之忧者久之.庚申春在梅县知任内.遇甯化宗人.爰特专其往甯寻觅
沐公及
月清公所修之谱.并定刷甯化县志藉.资孜核.幸遇族人出示老谱
抄录回署.拜读之余.忻幸无似始悉.韐公系
广傅公叔高祖辈.并孜纪年.以普通长房长为例.以三十年为一世.或遇繁盛之时.三十四五六年为一代之说.核之历代尚属符合.信而可征敷数十年之忧疑.一旦释然.自应遵照甯化老谱更正.以重世系.并将甯化县志内载
二世祖广傅公之傅.附于谱首.俾我族人咸知祖宗一脉世系之实行也.惟十四大房.再傅八十三房.四世以下族派己繁.且迁处远散.调查殊难.得其详确.除将调查已确者分别编入.外余暂仍其旧.祇以各房漏未编入者尚多.惟翼我各房贤智伯叔兄弟.随时查明续赓更正.共期我各孙俦溯源有由.中山世裔傅之万世不替云尔
民国九年岁庚申季春谷旦
开七公二十五世孙(分居大埔,四房三派下,四等文虎勛章、陆军少将、前潮梅警卫军统领)署梅县知事国翔谨述 |
又民国五年(1916年)撰修《大埔同仁刘氏家谱》序文

绪言
谱牒之修,为示法将来,传子孙悠久计。图世系,详派别,采先代人物政绩,文章训诫,累录成帙,无非欲后世子孙观览。知讳号而不敢犯、知德行而来取法、知忌讳之辰则起追远之思、知丘垅所在,则动风木之感。以至宗族相会,某为父行、某为兄齿、某为功缌之亲、某为袒免之列,莫不灿然而辨别之,庶可以传后世矣未。然纪世系之详,固存乎谱,而行孝弟之实,则存乎人。使吾宗族子孙,诚能心前人之心,述前人之事,敦礼尚儒,乐于为善。服虽尽而情无穷,喜有庆而忧有吊,勿相视如途人,则人伦厚,而宗族美,行见绳绳蛰蛰,播前代之家声。益远益隆,由二十世而绵于千百世矣,翔早失怙恃,无以报罔极之恩,然尊祖敬宗之念,未尝不痛切于怀,兹谱之成,爰志数言,并摘附切要之件,俾吾族后世子孙,知所遵戒焉。
一各房添育新丁命名时,务先查明谱内,上祖名讳,均行敬避,切勿误犯,即本支尊辈之名,亦宜敬避,庶可昌后。若号别单字。不在敬避之例。
一凡我族内,有青年妇,矢志抚孤守节者,有光于宗族。我族人咸当尊重之,或不足赡养之时,应在蒸尝项下,按月酌量拨给周济之,俟其子长成,度能奉养时,再酌察停止之,其子发达时,必应尽其心力,酬报祖尝。
国翔谨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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